2018年,全市科技经费投入力度继续加大,研究与实验发展(R&D)经费投入总量和全市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均保持较快增长,研究与实验发展(R&D)投入强度稳步提高,为助推全市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研究与实验发展(R&D)经费情况
2018年,全市共投入研究与实验发展(R&D)经费17.61亿元,比上年增加7.17亿元,增长68.68%;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全市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1.01%,比上年提高0.36个百分点。按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全时工作量计算的人均经费为21.32万元。
分活动类型看,全市基础研究经费 0.20 亿元,比上年增长29.7%;应用研究经费1.38亿元,增长1300.8%;试验发展经费16.03亿元,增长57.3%。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所占比重分别为1.1%、7.8%和91.1%。
分活动主体看,各类企业经费支出15.89亿元,比上年增长56.2%;政府属研究机构经费支出0.74亿元,增长1100.5%;高等学校经费支出0.98亿元,增长300.6%。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经费支出所占比重分别为90.2 %、4.2%和5.6%。
分地区看,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前3位的县分别为吉安县(含井开区)、泰和县和遂川县,占全市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比重分别为31.6%、11.4%和8.5%。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的有5个,分别是吉安县、遂川县、泰和县和万安县(分县市情况详见附表1)
二、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情况
2018年,全市公共财政的科学技术支出为11.52亿元,比去年8.68亿元净增2.84亿元,增长32.7%,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为2.4%,市本级公共财政的科学技术支出为1.45亿元,占本级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为3.1%。(分县市情况详见附表2)
附表1 2018年各县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情况
地区 | R&D经费(亿元) | R&D经费投入强度(%) | |
吉安市 | 17.61 | 1.01 | |
吉州区 | 0.94 | 0.53 | |
青原区 | 0.91 | 0.93 | |
吉安县 | 5.57 | - | |
吉水县 | 1.03 | 0.68 | |
峡江县 | 0.40 | 0.56 | |
新干县 | 1.15 | 0.85 | |
永丰县 | 1.21 | 0.76 | |
泰和县 | 2.00 | 1.12 | |
遂川县 | 1.49 | 1.15 | |
万安县 | 0.79 | 1.02 | |
安福县 | 1.16 | 0.79 | |
永新县 | 0.57 | 0.51 | |
井冈山市 | 0.39 | 0.51 |
注:吉安县R&D数据包含井开区数据
附件2 2018年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情况
地区 | 公共财政科学技术支出(亿元) | 比上年增长(%) | 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 | |
吉安市 | 11.52 | 32.7 | 2.4 | |
市本级 | 1.45 | 46.9 | 3.1 | |
吉州区 | 0.69 | 21.0 | 2.0 | |
青原区 | 0.37 | 891.8 | 2.2 | |
吉安县 | 1.01 | 13.5 | 2.3 | |
吉水县 | 0.83 | 14.8 | 2.0 | |
峡江县 | 0.47 | 112.6 | 2.0 | |
新干县 | 0.63 | 15.7 | 2.2 | |
永丰县 | 0.63 | 5.7 | 1.8 | |
泰和县 | 1.04 | 23.5 | 2.4 | |
遂川县 | 0.80 | 7.2 | 1.8 | |
万安县 | 1.69 | 122.3 | 5.4 | |
安福县 | 0.75 | 11.9 | 2.0 | |
永新县 | 0.71 | 5.0 | 2.0 | |
井冈山市 | 0.45 | 7.7 | 2.0 |
注:本表中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的统计范围为公共财政支出安排的科技项目。
附注:
1.主要指标解释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 指统计年度内全社会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包括实际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的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固定资产购建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支出。
基础研究 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展、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应用研究 指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应用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
试验发展 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2.统计范围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统计范围为全社会有R&D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具体包括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以及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的企事业单位。
3.调查方法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调查方法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特、一级建筑业企业,大中型服务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采用全面调查取得。其他行业的企事业单位采用重点调查以及使用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资料推算等方法取得。